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轮岗、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职务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政策,并进行组织实施和指导;组织和协调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聘)用工作;综合管理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干部年报工作;承办事业单位特殊需要人才的聘(录)用和调配工作;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负责营以下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对转业军官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跨地区工人调配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离退休待遇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制定工作人员区定补贴(奖金)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事业单位工资总量分配方案;负责监督全区统发工资人员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体检和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核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负责全区城镇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核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工种审核上报及其工作年限的审定工作;负责调整职工疾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综合管理精简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工作;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承担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年报统计;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及优秀指标的核定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初定、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管理工作;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荐、选拔和表彰各类优秀科技人才;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有关证书的制作和发放;负责全区国外智力的引进工作。(地址:市中环东路秀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1321;电话:0573-2838351)
|